计划生育办公室

办理北京市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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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2017-11-16 阅读次数:

20151231日前,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教工,其子女在18周岁以内的,可以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。

 

1.由夫妻双方填写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申请表3份,

2.教工需提交到校计生办材料:

1)教工所在部门开具《中央财经大学教工婚育状况证明》一份;

2)《北京市生育服务证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
3)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
4)孩子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再到校计生办盖章。

3.在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。

4.20151231日以后生育一胎的教工,无论是否生育二孩,都不再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。

附件1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申请表

附件2《中央财经大学教工婚育状况证明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