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划生育办公室

教工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程序(20131210更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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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2012-08-29 阅读次数:
基本程序:
夫妻双方依法生育(包括依法收养)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,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。到女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领取北京市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申请书一式两份,填写后双方单位核实盖章。
1.我校集体户户籍的女教工,在校计生办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。
2.办理随父入户的男教工(配偶户籍在外地的),其子女户籍已落在中央财经大学集体户,在校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。
提交材料:1.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(一式二份
2.第一个子女《生育服务证》原件。
3.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。
4.母亲(父亲)中央财经大学集体户口原件。
5.女方单位提供的休产假时间证明。
新调入的教工提交材料:
1.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原件、复印件。
2.学院(研究院、中心、处)开具调入日期证明,
3.女方单位提供休产假时间证明。
相关提示
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又结婚的不能申请办理北京市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