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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政策与法规

中央财经大学校医院肺结核突发疫情应急预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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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2018-06-04 阅读次数:

 

一、总则
1、指导思想

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和国务院颁发的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,按照依法、科学、规范、有序的原则,构建学校肺结核疫情应急处置机制,提高应急处理能力,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确保首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。

 

2、工作原则
政府领导,部门配合;分级负责,属地管理;依法处置,科学应对;加强监测,及时处置;预防为主,常备不懈;专群结合,以专为主。
二、组织领导
1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
主管校长:蔡艳艳
校办主任:孙殿明
    员:黄景富、杨 莹、高 杰、雷洪峰、戴宏伟、卫 东、王本哲、夏鸿义、杨涛及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书记
2、校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
    长:杨涛
长:王  丽 杨丽荣
组员:  周新、张海云、吴国英、严新杰、关溪、李磊、王蕊、魏春琴、孙晓荣
三、各职能工作组及职责
防控工作组:吴国英、严新杰、关溪、李磊(密切监测、提高警惕、早发现、早诊断)
信息宣教组:周新、张海云、孙晓荣(疫情报告、网络畅通、上传下达与结防所及时沟通配合全面工作、针对疫情进行宣教)
隔离消毒组:王蕊、魏春琴(对病人实行隔离、场所、教室、宿舍指导宿管人员消毒、配合结防所针对密接人群做流调及PPD筛查)
四、学校肺结核疫情的定义
在学校群体中,1个月内连续发现3例以上(3)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人。
五、学校肺结核疫情的监测与报告
1、监测
⑴班主任/学生管理员应及时了解同学健康状况,如发现有咳嗽、咳痰2周以上或有咯血或血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,及时向校医院保健科报告,并督促其及时就诊。
⑵校医院应提高警惕,对具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进行X胸片检查以及查痰,发现疑似或确诊肺结核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,填写传染病报告卡,并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卡,并将病人转诊至结核病防治机构。
   附图  学校肺结核疫情报告流程


 
 
六、疫情处置程序
 
     附图  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流程


 
七、结核疫情处置中的健康教育
发生肺结核疫情后,应迅速在校园内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,以稳定广大师生的情绪。
健康教育重点介绍结核病的传染源、传播途径、临床表现、结核感染与发病的关系、预防性治疗的意义等,提高广大师生对结核病防治的认知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