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2月31日前,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教工,其子女在18周岁以内的,可以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。
1.由夫妻双方填写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申请表3份,
2.教工需提交到校计生办材料:
1)教工所在部门开具《中央财经大学教工婚育状况证明》一份;
2)《北京市生育服务证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3)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4)孩子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再到校计生办盖章。
3.在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。
4.2015年12月31日以后生育一胎的教工,无论是否生育二孩,都不再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。
附件1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申请表
附件2《中央财经大学教工婚育状况证明》